关于取消2005/2006/2007级本科生培养计划中任选课修读学分限制的通知
特别提醒:本通知适用对象仅限公办本科学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不适用本通知,相关要求以培养计划为准。
关于取消2005/2006/2007级本科生培养计划
中任选课修读学分限制的通知
各学院:
为扩大学生自由选择权,减少学分修读限制,经研究,现决定取消对2005/2006/2007级本科生培养计划中关于任选课修读学分数的限制,即取消“人文类课程不少于4学分,本专业任选课不少于8学分,经、管、文、法类学生另选2学分通用科技类课程,理、工、教类学生另选2学分经管类课程”各类课程修读学分数的严格限制。上述各类课程修读学分数现均为建议修读学分数,但学生任选课的修读学分总数必须达到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任选课修读学分总数的要求。
请各学院及时告知学生,特此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