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级软件工程2+2专业学生反馈问题的答复
关于2006级软件工程2+2专业学生
反馈问题的答复
计算机教通〔2008〕91号
2006级软件工程2+2专业学生就课程替代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现答复如下:
1、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6级开始,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做了调整,具体课程设置如下,请各位同学及时对原培养计划进行更新。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A12012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50 |
3 |
A120123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99 |
6 |
A120124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3 |
2 |
A120125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50 |
3 |
未修读以上课程的学生需在后两学年内进行修读。
2、关于毕业审核及学分学费结算的相关说明:
毕业审核:按软件工程2+2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审核,完成必修、实践、限选、任选、课外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分要求外,后两学年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替代课程)。
学分学费结算:按实际修读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转学(专业)前修读的课程按转学(专业)前的原学校规定收费,转学(专业)后实际修读的所有课程学分都要本学校的规定收费。
3、四、六级成绩与学位不挂钩。
4、课外教育学分不得替代。
5、前两学年的课程不在毕业审核的范围内。
6、课程替代的原则性处理方案见《软件工程专业(转专业2+2)专业课程替代的有关规定》(2006年10月)(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内已作出说明的不需要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课程替代申请表》。
如,数据结构(4分)+数据结构课程设计(2分)替代数据结构(5分);数据结构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学分总和≥5)替代数据结构(5分);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系统设计与开发(学分总和≥3)替代数据库概论(3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B(2.5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课程设计(1分)(教学内容为C++)替代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等。
替代后学分以培养计划中的学分进行计算,如数据结构(4分)+数据结构课程设计(2分)替代数据结构(5分),毕业审核时以5分计,清缴学费时,因该课程不是后两年修读的课程,因此不收费。
已修读数据结构(4分)的学生,可以修读数据结构课程设计(1分),获得学分后,以数据结构(4分)+数据结构课程设计(1分)替代数据结构(5分);已修读计算机组成原理的学生,可以修读汇编语言程序设计,获得学分后,以原修读的计算机组成原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学分总和≥5)替代计算机硬件系统基础(5分)。
部分学生提出的课程替代申请未在《规定》内作出说明,经学院研究,同意以下课程替代申请(不需要办理课程替代手续):
计算机组成与结构(4分)+计算机组成课程设计(1分)替代计算机硬件系统基础(5分);微机原理与汇编语言(5分)(教学内容:计算机组成原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替代计算机硬件系统基础(5分)。
以上未涉及的课程替代申请,需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课程替代申请表》,报开课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批。
7、可以修读未列在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作为非专业选修课。
8、前两学年修读的课程与现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名称一致,但不符合替代原则,学生需修读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原修读的课程学分不计入后两年的学分。
9、工程设计训练课程的相关规定参见学校关于工程设计训练的相关规定(可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中查询)。
计算机学院
二00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