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期青年教师培训指导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五期青年教师培训指导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教〔2008〕97号
各研究所(室、部)、相关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师教学规范培训的有关规定》(杭电教[2006]44号)(附件一)和教务处《关于举办第五期新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学规范培训班的通知》(附件二)的有关精神,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经研究所推荐,学院研究同意,为参加第五期教学技能和教学规范培训的青年教师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附件三)。
希望青年教师主动联系导师,虚心学习,提高水平。
望指导教师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教师教学规范培训的有关规定》(杭电教[2006]44号)文件的精神,认真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工作,并做好指导记录。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开展教师教学规范培训的有关规定》(杭电教[2006]44号)。
附件二:《关于举办第五期新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学规范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三:第五期教学技能和教学规范培训的青年教师及相应的指导教师名单。
计算机学院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报: 教务处
附件一、
杭电教[2006]44号
关于开展教师教学规范培训的有关规定
为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较高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使教师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教人[1996]92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教师业务培训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学用一致,注重实效。要通过培训,使教师熟悉教学工作规范,能较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二、培训对象
教师培训对象以每年新进教师和教学质量考核排名偏后(连续两次排在全校后10%)的教师为主。
三、职责分工
(一)教务处和人事处主管本校教师培训工作,主要职责:
1.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
2.联系落实培训主讲教师,组织推荐、审定培训教材;
3.落实培训的场地;
4.组织实施培训考核;
5.保障培训所需经费的投入;
6.发放培训证书;
7.开展培训质量评估。
(二)学院主要职责:
1.制定本学院教师培训计划;
2.根据学校和学院教师培训计划,妥善安排教师的工作任务,保证参加培训教师的培训时间;
3.对属于培训对象而未参加过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安排作主讲教师;
4.学院应为接受培训的教师配备有丰富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作为他们的指导教师,并进行2―3次教学方法的研讨;
5.在教师培训期间,学院应进行课程辅导、答疑、习题课、讨论课等辅导教学环节的培训。
四、培训内容、形式与途径
(一)培训内容包括师德修养、教育科学理论、教学工作规范、教学方法和教学实践等。
(二)课堂教学实践由参训人员在培训结束之前的两周内,就本人将要或已从事的教学工作写出一个教案并根据教案讲授一次试讲课。
(三)教师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
五、考核与结业
(一)学校成立培训考核小组负责开展教师培训考核工作。培训考核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长、教务处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学院主管院长、有关专家、校及院教学评估督导组成员组成。
(二)培训考核以课堂教学实践为主,兼顾出勤情况。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三)教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担任主讲教师的重要依据。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师培训 规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06年3月14日印发
附件二:
关于举办第五期新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学规范培训班的
通 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师教学规范培训的有关规定》(杭电教[2006]44号)的要求,学校对新上岗教师或首次开课的新教师进行系统的教学技能、教学规范培训和考核。现将第五期新教师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了解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熟悉教学工作和教书育人的规律,掌握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环节的各项实践技巧,灵活应用课堂教学的方法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二、培训对象
1、新进校首次从事教学工作的博士、硕士;
2、2008年校内岗位调整,由非教学岗位首次调到教学岗位的人员;
3、2006年以后来校但未参加前三期培训的教师;
4、参加前三期培训考核未合格的教师;
5、各学院认为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学技能的教师。
三、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助课制相结合,集体讨论交流和自我训练提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集中培训外,各学院(部)要落实新教师的助课制,为参加本期培训的新教师配备导师,新教师为导师助课。
四、培训时间与内容安排
本期集中培训和新教师助课制安排在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从10月中旬开始。
(一)集中培训
第一讲:大学理念及如何成为一名好教师
主讲:薛安克校长
时间:2008年10月17日下午1:45
地点:暂定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第二讲: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质量战略
主讲:陈畴镛副校长
时间:2008年10月24日下午1:45
地点:暂定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第三讲:我校本科教学基本规范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主讲:陈光亭(教务处处长)
时间:2008年10月31日下午1:45
地点:暂定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第四讲:教学技能讲座――课堂教学技能
主讲:
时间:2008年11月7日下午1:45
地点:暂定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第五讲:教学技能讲座――现代多媒体制作技巧
主讲:
时间:2008年11月14日下午1:45
地点:暂定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第六单元:内容待定
时间:2008年11月21日下午1:45
地点:暂定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注:如有变更将会另行通知。
(二)新教师助课制
1、对新教师助课的要求
(1)新教师助课期间,要参加导师指定的助课班的各个教学环节,做好每节课的听课、答疑、作业批改、专题讨论、考试命题、试卷批改及分析、上机和实验等工作,认真记录导师每一节课的教学内容摘要、教学方式方法等教学活动内容。在导师的指导下,可试讲课内部分章节,逐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2)要求新教师自学以下推荐书目:
①《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入门-大学施教学初步》,龚绍文,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②《高等学校教学原理与方法》,潘懋元,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③《青年教师教学指南》,Arthur P.Mattuck著,中国科技大学
④《案例教学指南》,郑金洲主编,华东师大出版社,2000年版
2、对导师工作的要求
(1)导师须制定提高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的具体计划或方案,加强新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的培养,布置及实施新教师助课期间的教学各环节(听课、备课、试讲、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习题课、考试命题、试卷分析评价、上机和实验等)的训练,同时帮助新教师开展提高授课水平和技能的其它有效培训。
(2)导师必须保留指导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资料,并填写《新上岗教师导师工作记录本》,培训任务结束时由学院(部)统一交学校教务处。
五、考核办法
1、集中培训的考勤情况;
2、考核新教师助课期间的教学各环节实践训练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学院(部)组织专家和导师作出鉴定;
3、试讲考核。新教师至少写出拟主讲课程1/2以上的教案(讲稿),交系(教研室)审查,并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再由学院(部)组织专家和导师对新教师进行试讲考核;
4、德、能综合考核。学院(部)负责对新教师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核。
5、结合培训过程和助课情况等,写一篇培训心得体会(不少于3000字)。
上述五个方面的考核均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技能与规范培训合格证书”;对暂时不符合要求的教师,指出其不足之处,导师针对性的加强指导,新教师本人加强自我训练提高,待下一轮重新考核。
教 务 处
2008年10月07日
附件三、
第五期教学技能和教学规范培训的青年教师及相应的指导教师名单
青年教师 |
指导教师 |
褚一平 |
吴铤 |
李良 |
严义 |
张伟 |
王立波 |
黄杰 |
陈勤 |
郭炜星 |
吴敬诚 |
潘万彬 |
王毅刚 |
张龙 |
赵伟华 |
计忠平 |
余正生 |
王伟臻 |
余正生 |
高志刚 |
谌志群 |
孔万增 |
赵辽英 |
张建海 |
赵辽英 |
韦学辉 |
戴国骏 |
杨昆 |
戴国骏 |
武二永 |
冯建文 |
修晓杰 |
冯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