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28日照常上班。9月27日上周一(单周)的课,9月28日上周二(单周)的课;2008级新生从10月6日开始上课。请各学院将调课安排通知到任课教师。
二、国庆期间学校总值班按照学校总值班表的安排进行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节日放假期间,后勤总公司、公管处等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学校楼宇、学生公寓的管理,要重点保障好师生员工的吃、住、行。校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的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各学院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节日期间,中层以上干部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即时到岗。
特此通知。
党政办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