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行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通知,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申报奖励的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20日,现就如何进行成果登记做详细说明。
一、登陆www.tech110.net,首页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软件,安装后,课题组或项目组选用“成果完成单位”,做好文字录入工作。最后,将文件选择上报形式导出(注意:导出的文件应该是***.zip形式,切记不要改导出的文件名),再将导出文件发送至成果与专利管理科。
二、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数据处理”中选择“打印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完毕后装订成册交至成果与专利管理科。
三、成果登记费(成果登记费=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成果登记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必须与申报奖励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保持一致;
2.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登记过,而未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登记过的项目,必须重新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成果登记;
3.往年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如果项目名称和完成人没有变化的话,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反之则必须重新登记。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86919105,13456940400
E-mail:hehong@hdu.edu.cn
受理地点:行政楼304室
2013-7-15
科学技术研究部成果与专利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