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受理免税合同的通知 阅读量:1,234 发布时间:8年前 各学院、研究所: 自2013年1月7日起重新受理免税合同,免税内容及相关流程均照旧执行,具体请参照科技部主页——文档下载中下载“技术开发合同文本模版-省科技厅(最新)”,并严格按照“技术开发合同书写注意事项”规范合同内容,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办事指南——“横向合同管理流程”。 科技部 地方合作处 2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