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学院等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研究水平,请有关学院、研究所积极宣传组织,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学术把关,共同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2013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一些调整,请注意。
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基金委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自2013年开始,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离线填写;
其它项目采用在线填写,申请人向学校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承担过基金项目的人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填写。(不同的项目类型和不同的学部对申请书有不同的要求,请查询指南和填写要求)
2.申请书必须使用2013年新版本,请从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解压缩后有多个文件,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必须与其它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和“检查保护”,并注意查看“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
3、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2013年新代码)(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基金委相关学部咨询)、“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4年1月1日—201*年12月31日,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年,面上项目4年,重点项目5年)。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仅限男性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申报。
5、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参加申请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若主要参加人员中有其它单位的的参加人员,必须加盖合作者单位公章(请尽量提前盖合作单位的法人公章)。
二、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
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2013年度工作进入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规定为准。
三、经费预算:
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
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
重点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20%,
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0%。
管理费一律按5%提取。
四、进度安排
1、2013年3月6-10日,科技处完成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查重,并陆续退回申请人修改。
3、2013年3月-11-13日,各学院在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后将申请书最终版材料一式2份(其中一份仅为签字盖章页),连同学院申请项目汇总清单(需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统一上报校科技处;其中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必须有1份原件)上交。
科技处
二0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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