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基金项目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省部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
一、关于项目申请
根据我校杭电科[2003]58号文件的精神,现就2010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项目类别只设一般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2011.01-2011.12;
资助经费:理工类平均资助强度为1万元,非理工类平均资助强度为0.5万元。
2.科学研究基金采取学院或研究所统一组织,科技处集中受理的申报方式。研究所的老师请在
3、2010年校内基金采用自由申请,学校不设立申报指南,但若申报的项目和已在学校或其他部门立项的项目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将不予资助。学院鼓励硕士研究生学
4、本次科研基金申报统一采用学校数字校园平台的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请简表在平台上填写,申请书正文作为附件上传。
5.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结合学院、研究所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年校基金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理工类各研究所可申报1项、非理工类各研究所可申报2项;
(2)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各可申报1项;
(3)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各可申报1项。其他各专业学院另可申报2项;
(4)下达给研究所和省部重点实验室及教育部工程中心的指标仅限相应研究所和实验室成员使用,下达给各学院指标在学院范围内所有教师均可使用。
(5)其他各部门、单位不分配申报指标,视具体情况与科技处商量决定申报事宜。
4.各研究所或学院须对每一申报项目作具体的学术评价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必须严格按照《杭电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学校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评审。
5、各学院必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将申报材料【项目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申请书正文电子版及学院纸质汇总表和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后统一上报科技处。
二、关于项目结题
1、2010年底应结题的校启动基金和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在学校数字平台上认真撰写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各学院需对结题项目按照申请书进行严格审核并上报科技处。
2、结题材料:由学院签字盖章的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复印件(学院需对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截止时间:
三、关于项目中期检查
1、凡在研校启动基金(2010年6月之前立项)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申请书要求在学校数字平台上认真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各学院需对进展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并网上上报科技处。
2、截止时间:
计算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