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2009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按照《条例》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0年2月至
1.项目结题申报的材料应包括: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经财务处和审计处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2. 项目负责人必须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的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提交二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3.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需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