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2008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研究水平,请有关学院、研究所积极宣传组织,共同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工作。2008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等。申请各类项目时,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等。为更好地安排2008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资助年限3年,预计经费强度为30万元,数学、管理略少。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该项目自2008年开始不再属于面上项目,成为基金项目人才板块中的独立部分,仅限35岁以下(即
3、重点项目:请根据《2008年项目指南》要求及每个领域方向的申请代码提出申请。在填写申请书“附注说明”中应写明指南中所列出的领域名称或“自由申请重点项目”字样。
4、联合资助项目、专项项目:参见《2008年项目指南》。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申请人年龄须在45岁以下(即1963年1月1目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并要求提供在国内外一流期刊(主要是SCI、EI)上发表论文和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的检索统计情况证明,资助年限为4年,资助强度为200万元(管理、数学为140万元)。
6、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与“两个基地”项目合并,仅限50周岁以下(即
7、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同时提交英文版式申请书)],采取在线提交的方式,直接登录https://isis.nsfc.gov.cn/portal/index.asp 在线填写。具有高级职称的项目组成员只可申请或在研承担1项,暂不与其它类别项目查重。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包括项目组成员),申请新的和承担在研的(含
参加)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限承担1次。(不包括执行期一年以内的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包括项目组成员),申请新的和承担在研的(含参加)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不包括执行期一年以内的项目)
3、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申请新的或承担在研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一项,其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参加数不限。(不包括执行期一年以内的项目)
4、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成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同类项目,也不能因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5、为严格把握,以免形式审查不合格,请教师注意,负责、参加、在研的项目累计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2月/年。
三、经费问题
1、申请项目今年的资助强度请参考2008年项目指南中各学科的介绍。
2、国家基金委要求经费预决算的基本一致性,所以,在申请书中的预算一定要仔细、全面、基本准确。
3、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一般申请时按10%填写,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人员的劳务费用;管理费=5%,说明按学校规定提取。重点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和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0%。
4、经费开支明细说明:①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②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③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④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5、参加申请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如果人在国外的,可签名后发传真过来。若主要参加人员中有其它单位的的参加人员,必须加盖合作者单位公章。
四、进度安排
1、2008年2月25-28日,集中答疑时间(电话:8691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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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说明
1、2008年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全面施行的第一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将对项目的申请和执行过程贯彻全过程管理理念。为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促进我校基金工作可持续发展,请各学院务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代为签名等现象;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评议小组)应认真履行职责,建议一些申报项目量较大的学院、研究所以及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批准率;校科技处也将尽力协助各学院在提高申请书质量,组织多学科合作,推进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申请等方面做好工作。请每位申请者认真填写《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名后上交学院秘书,所有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学院审查通过并签章后方可报送学校。
2、申请者要把增强创新意识放在首位,提高申请项目创新性,同时也要兼顾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的先进性及可行性。请在研读《2008年项目指南》,广泛调研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了解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s://isis.nsfc.gov.cn的“项目检索”菜单中已开通历年批准项目情况查询)的前提下,选择在该领域有新意有优势又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项目提出申请。基础研究项目应重点考虑项目的科学性和前沿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则应瞄准国家目标,有重要的应用前景,能够为国家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技术储备和发展动力。
3、请有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学院重点做好选拔推荐及初审工作。学校将继续注重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此类项目的申请书初稿均需提前经所在学院及校科技处初审。
4、《2008年项目指南》中已列出国家基金重点项目领域,请各单位结合现有工作基础、作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参与申请,可与其他学院及外单位联合申请。
5、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将比往年提前十天,因此请各位申请者及相关学院务必提前准备,按时上交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申请书;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6、申请书材料: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电子版文件、纸质申请书、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项目申请须使用2008年新版申请书,请申请者于
7、请申请人及各学院对照附件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同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直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垂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向校科技处(联系电话:86915185)或各学院秘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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