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八届“十佳勤工助学之星”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了激励我校学子自立自强、努力成才,鼓励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本次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活动主题
勤工助我成长,自强唱响希望。
- 参评对象
大二—大四年级本科生中有勤工助学经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和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且2013-2014学年没有不及格课程。
3、在大学四年中,有朴实的勤工助学经历,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在成长历程中,有积极向上、励志成才的故事。
4、获得省、校级荣誉称号者,在全国、省、市各级比赛中获奖者,有成功的社会实践及创业经历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参选人员推荐:采用学生所在学院推荐、用工部门推荐、学生本人自荐的方式。
1、学院推荐
各学院择优推荐学生,每个学院推荐一名(信息工程学院大三大四学生纳入专业学院一并考虑)。
2、用工部门推荐
各校级用工部门择优推荐学生,原则上每个部门不超过一名。
3、学生本人自荐
符合参选条件但没有被用工部门或所在学院推荐者,可采用本人自荐的方式。(采用自荐方式的同学附件一推荐单位意见为学院资助老师意见)
(二)初步审核:11月19日至11月20日进行初步审核,由学生处组织评委通过面试方式筛定参加评选的候选人30-35人。
(三)大众评审:勤工助学管理部制作候选人的事迹展板在学校进行展示宣传,11月26日8:00——17:00在学生活动中心西侧进行现场投票,11月26日至11月27日在“杭电助手”微信平台上进行网上投票。
(四)专家评审:于11月26日至11月27日由学生处领导和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教师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大众评审及专家评审综合确定16名进入“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大会的候选人。综合评定中网络投票占20%,现场投票占10%,专家评审占70%。
(五)评审大会:于12月3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6候选人进行现场风采展示,可采用PPT,电子杂志或者DV短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展示时间每人5分钟。评审团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最终评选出10名“十佳勤工助学之星”,6名“十佳勤工助学之星”提名奖,以及3个单项奖:最佳风采奖1名,最佳人气1名,最佳制作奖1名。
(六)结果公示:最终确定的“十佳勤工助学之星”名单将在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公示栏公示5天。
五、奖励办法
评选大会评选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获奖者,经公示后无异
议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获得者奖励勤工助学工时60小时,“十佳勤工助学之星”提名奖奖励勤工助学工时20小时,单项奖奖励勤工助学工时10小时,同时“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获得者将有机会参加学校组织的高校国际交流项目。
六、关于通知下发学生办法
各学院及各部门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教师及时告知本学院、部门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确保有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申请材料。
七、材料提交
有意向参评的同学请下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十佳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和5寸工作照于11月17日之前交至1-103。
如有疑问可咨询勤工助学管理部
联系电话:86915194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南楼211A室
- 附件1: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