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及年度表彰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工作发展,总结近年来学生科研活动的经验,确认学生科研成果,科学制定学生科研考核标准,实事求是的评价学生科研创新业绩,有效提高教师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团委联合教务处、科研工作部、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对2014年度我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获得的科研成果进行梳理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对相关学院、优秀学生进行年度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的认定范围及规则办法
(一)认定范围
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的以下成果:
1.相关学生科技竞赛和专业(技能)比赛成果。学校教务处、科研工作部、团委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和专业(技能)比赛中的校级、省级、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获奖作品。
2.学生科研项目。学校教务处、科研工作部、团委认可的学生科研项目。
3.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指在校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
学术论文成果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和专业出版社分级目录》(2014年版)认定。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复印件,如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需提供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计分办法
科研成果分数按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一般不累加。
1、正式发表学术论文
(1)科研工作部认定的权威期刊或SSCI、SCI收录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100分;
(2)科研工作部认定的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E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50分;
(3)科研工作部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15分;
(4)会议论文被EI、ISTP、ISSHP全文收录:每篇15分;
SSCI、SCI、EI、ISTP、ISSHP收录的论文,必须提供校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
2、国家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每项50分;
(2)省“新苗人才”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只考虑第一立项人):每项45分;
(3)SRTP立项:校级立项每项20分,院级立项每项10分;
(4)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每项15分;
(5)省“新苗人才”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每项10分。
3、“挑战杯”类竞赛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获校奖:特等奖80分;一等奖5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2.获浙江省级奖:特等奖150分;一等奖100分;二等奖75分;三等奖50分。
3.获国家级奖:特等奖400、一等奖300分;二等奖200分;三等奖150分。
(2)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1.获校奖:金奖80分;银奖50分;铜奖20分。
2.获浙江省级奖:金奖150分;银奖100分;铜奖75分。
3.获国家级奖:金奖400分;银奖200分;铜奖150分。
4、专业类学科竞赛
(1)获校奖:特等奖40分;一等奖2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2)获浙江省级奖:特等奖50分;一等奖4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10分。
(3)获国家级奖:特等奖120分;一等奖100分;二等奖75分;三等奖50分。
(4)获国际级奖:特等奖200分;一等奖160分;二等奖120分;三等奖100分。
5、专利
(1)申请发明专利:10分。
(2)授权发明专利:100分。
(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5分。
(4)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0分。
6、软件著作版权
软件著作版权:10分。
(三)计分规则
各类竞赛加分只考虑项目第一负责人或项目所在学院,同一项目按照所获奖励最高级别计分。除信息工程学院独立评审外其他所有学院(可含信息工程学院大三、大四年级学生)根据我校学科分布实际情况划分为: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文法艺类三大类别。其中理工类分为:理工I类(具有博士点的学院和重中之重学科的学院),理工II类(其它理工类学院)。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学生科技工作的分类评比排名。
二、各类表彰奖项申报及评比办法
(一)“学生科技工作优秀组织工作奖”奖项。
该奖项依据我校年度学生科技成果汇总情况,根据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文法艺类三大类别,在考虑学院学生人数、学科设置等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每类取前20%的比例对相关学院进行表彰,颁发“学生科技工作优秀组织工作奖”。
(二)“学生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项。
该奖项用以表彰在本年度校大学生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组织、团体,以及本年度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比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参赛团队,每年度表彰名额5至10个。由各学生科技类组织、社团、学科竞赛团队提出申请,所在学院、部门负责审核和推荐,校团委、教务处等部门批准并予以表彰。
(三)“学生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奖项。
该奖项用以表彰在本年度校大学生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或学生个人,本年度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比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参赛个人或团队核心代表,每年度表彰名额40个左右。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部门负责审核和推荐,校团委、教务处等部门批准并予以表彰。
(四)“学生科技工作优秀指导教师”奖项。
该奖项用以表彰在本年度校大学生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指导教师。由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审核和推荐,校团委、教务处等部门批准并予以表彰,名额视每年度比赛情况而定。
三、工作要求
各类申报材料请参照通知附表,在11月20日前上交纸质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lwj@hdu.edu.cn。
各班委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进度,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联系人:郦文菁 86919096
附件1.教务处认可的学科竞赛
附件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最新期刊目录分级(参照电子版通知附表)问辅导员要
附件3. 2014年度学生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参照电子版通知附表)
附件4.各类奖项申报表(参照电子版通知附表)
注:1、专利、论文、软著,只算第一作者,且必须已经发表。
2、一项比赛,多人组队参加只考虑项目负责人,附件1中竞赛不全,acm也在内。
计算机学院科协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 附件1: 附件3.doc
- 附件2: 附件4-1 2014年度学生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 附件3: 附件4-2 2014年度大学生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 附件4: 附件1.doc
- 附件5: 附件4-3 2014年度学生科技工作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