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学生第二批上交科技工作考核表的通知
各位2017级毕业生:
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科技工作考核表》和准备佐证材料,于5月28日-29日上交1-311缪老师。第二批答辩(预计6月3日-6月7日)的同学请务必按要求提交,暂时还没有完成科技工作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同学,在取得后尽快上。
要求如下:(是否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的暂行规定》杭电研【2015】55号)、《计算机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的若干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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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科技工作各项至少要填写一项达到科技工作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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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科技活动填满15个,可以直接粘贴盖好章的活动记录表
关于佐证材料:
1、中文刊物正式发表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中文刊物录用交录用通知书并且附上缴费收据或证明已交费的材料、导师在录用通知上写“情况属实”并签字;
2、国外会议或期刊发表并已检索的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和检索证明;EI及以上期刊已录用的交录用通知或邮件截图并且附上缴费收据或证明已交费的材料、导师在录用通知上写“情况属实”并签字;其他符合科技工作要求的内容,如专利、软著(第一完成人备案表或律师出具的证明)、竞赛(学校认可的研究生系列竞赛)等请提供相关作证。
研究生院办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