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点负责人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科、专业及学位点负责人岗位职责及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杭电办〔2019〕180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学位点负责人聘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位点负责人的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期考核、工作津贴的核拨参看《办法》;
2.每届聘期四年,一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学位点负责人;
3.聘任工作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荐的教师请于2019年12月20日下班前以邮件的方式报名至linda-tx@hdu.edu.cn;
4.学院组建聘任考核小组,在全面考察、公开透明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学位点负责人人选;
5.学院依据任期目标任务与学位点负责人签订相应责任书。
6.学院学位点负责人聘任清单:
博士 |
学术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士 |
学术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士 |
学术型 |
软件工程 |
硕士 |
专业型 |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 |
硕士 |
专业型 |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方向) |
计算机学院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