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2018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的通知
各位硕导:
如存在以下情况请在6月25日前上交增加第二指导教师的纸质说明(需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同时签名):
1、存在多人联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情况;
2、2018年新获得硕导资格的导师必须担任一名硕士研究生的第二指导教师的工作;
3、同一指导教师在同一年级独立指导的硕士研究生人数超过5人的需配备第二指导教师;
3、2016、2017级其它出现需要增加第二指导教师的情况(需填写研究生院增加二导表)。
为了规范管理,增加二导手续必须在学生毕业前一个学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