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位同学、老师:
学院为鼓励我院研究生进一步提高自身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多出高质量创新性科研成果,特制定本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本办法拟从学术论文、专利成果两方面进行奖励,所奖励经额用于报销研究生科研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计算机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要求申报奖励的人员凭借所获成果进行申报。
奖励申报每年集中受理两次,时间拟定在6月和11月,具体时间见学院通知。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施行,由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