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核心指标分值、标志性成果奖励分配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1月21日下班前务必将核心指标分分配、标志性成果奖励分配表交1-205办公室(不分配的也需交表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分配原则:
1.项目核心指标分值只能在项目组成员内(有署名)进行分配。
2.各项目既有核心指标分又有标志性成果奖励的需分配一致。
注:核心指标分分值公布在2楼走廊,标志性成果奖励可在数字校园公示名单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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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1月21日下班前务必将核心指标分分配、标志性成果奖励分配表交1-205办公室(不分配的也需交表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分配原则:
1.项目核心指标分值只能在项目组成员内(有署名)进行分配。
2.各项目既有核心指标分又有标志性成果奖励的需分配一致。
注:核心指标分分值公布在2楼走廊,标志性成果奖励可在数字校园公示名单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