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评选2016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评选2016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院制定了《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办法》,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计算机学院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计算机学院毕业生总数15%的比例评选,其中省优4%,校优11%,具体名额按专业人数下划,且基本遵循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
三、评选条件:
1、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流程:
1、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请在1月18日16:00前到1教101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但不接受通讯手段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内容获奖主要提供最高等级证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2、学院对报名参加评选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的前6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分相加后除以6进行排序。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把在计算机学院参评的综合测评分相加,除以相应学期数,进行排序。并把此排序结果作为评比的重要依据进行评审。
4、学院对获选同学名单进行公示。
5、获选同学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学院将获选同学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就业中心。
计算机学院
2016年1月1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