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为“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4年是我省“五水共治”全面铺开之年,省委、省政府要求广泛发动组织人民群众参与“五水共治”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为“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6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捐款本着领导干部带头,干部职工自愿的原则进行,积极动员在岗教职工为“五水共治”贡献力量。
二、捐款方式
各单位的捐款活动由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安排,捐款数额参照省委办公厅“正省3000元、副省2000元、厅级1000元,厅以下干部自愿捐助”建议。所捐款项暂由各单位保管,待财政专户设立后由学校收齐统一上缴省财政。
三、捐款范围
全校在岗教职工,同时欢迎其他师生积极参与。
请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位教职工都知晓本次捐款活动。各单位捐款活动简要情况及捐款总数请于2014年1月22日前发送zzb@hdu.edu.cn。联系人:吴汉玲,联系电话:86915052。
党委组织部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