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论文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及处级部门:
2013年5月15日起,在数字校园平台科研系统里进行论文成果登记时请注意:
1、老师务必把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需标注出相应文章)和论文全文的电子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在“证明资料上传”一栏上传。
2、老师将论文成果信息完整准确地录入数字校园平台-“科研系统”-“理论成果”并提交后,需提供论文期刊原件给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3、科研秘书根据论文期刊原件,对照老师所上传电子附件材料审核网上数据,审核后期刊原件可学院留存或返回老师本人(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4、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请务必告知科技处审核。
5、论文发表后老师要及时进行成果登记,并务必确保院校两级审核通过,以便于年度的科研业绩点和奖励核算。
科技处成果科
201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