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评选201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评选201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院正式启动201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 评选对象:计算机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
2、 评选名额:计算机学院毕业生总数15%的比例评选,其中省优为4%,校优11%,具体名额按专业人数下划。
3、 评选条件:
(1)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 评选流程:
(1)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请在3月1日上午11点前到1教211报名(可委托他人带报,但不接受电话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内容获奖主要提供最高等级证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2) 学院对报名参加评选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 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的前7个学期的成绩以学分绩点进行排序。
(4) 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的同学取得的特殊成绩进行加排名(获国家一等、二等、三等的同学分别上升8名、5名、3名,获省一等、二等、三等的同学分别上升3名、2名、1名,同一内容的获奖以高分计,不累计,以证书为准)。加排名从学分绩点高排名学生开始依次上升。
(5) 学院对获选同学名单进行公示。
(6) 获选同学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7) 学院将获选同学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就业中心。
计算机学院
20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