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适应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杭电研〔2008〕66号)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遴选办法》(杭电研〔2012〕40号),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科范围
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在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领域中进行(包括我校自行设置的二级学科及企业导师)。
二、申报条件
1.硕士生导师的申报条件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已有导师数量及学科分布、招生规模、就业情况等条件,按照遴选标准严格审核。
三、申报材料填写
1.申请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需填写《申请培养硕士生导师简表》,企业导师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企业导师任职资格简况表》。
2.申请跨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需填写《申请跨学科、专业指导硕士研究生简况表》。
3. 已具备外校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需填写《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同时必须附上在原单位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证明材料。
硕士生导师遴选的有关申报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申报表格一律选用5号宋体字编辑,正反两面打印。
四、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人员将填写后的表格、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申请表格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我院教师务必于3月12日之前提交申报表格(一式1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到1-205。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