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2023年计算机学院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最新文件精神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计算机学院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审议,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细则面向全校2023理工科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学院全体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遴选工作。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3.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有突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博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4.在校期间无违法**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在校期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心理健康测试情况良好。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资格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办法计算)位列专业前20%。

2.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50%。

3)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之一:

学校认定且代表学校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以团队获奖的,排序前三名的可以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为其他经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

提供的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以第一完成人(含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完成,获得成果时间截止第七学期开学之前。学科竞赛以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为准,应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相关规定为准,论文为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有发明专利证书。

(4)须经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

四、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由5及以上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含身心健康、思想政治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能力创新潜质等。面试成绩与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分别评分。

(一)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二)录取原则

根据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在综合考核合格的申请人员数大于指标名额数的情况下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五、其他

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办法(试行)》等学校规定。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

二〇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