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文献综述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导师、2021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杭电研[2012]307号)文件规定,按博士研究生培养进度,现将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考核

为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学校建立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对2021级博士研究生实施中期考核。

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和科研情况做一个中期考核,了解博士研究生目前文献阅读和研究工作的开展情况、学位论文的计划安排等,考核结果应该明确学生是否适合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内完成,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请博士研究生填写《杭电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秘书审核学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否符合2021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检查学生的课程学习(可将盖章课程成绩单直接粘贴上面)。导师、学院应对学生是否适合进入论文阶段给出明确意见。

考核小组在10月1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班长同期将纸质稿收齐交1-205。

二、文献综述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在2022125日前将《杭电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交导师审阅,同时需填写好《杭电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考核表》交给导师,由导师评阅。报告和考核表以班为单位在12月7日前交1-205。

  

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doc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doc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