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室、部、中心)、各课程组、各位教师:
为加强实验、上机、课程实践等环节的质量监控,教务处已将本学期实验、上机、课程实践计划整理后予以下发(见附件一里面附件1),请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将计划表中实验学时、课内外上机学时、课程实践教学学时等信息进行补充和核实,并对照实验、上机、课程实践教学计划表,提前落实实验、上机、课程实践的场地和设备,填写《实验、上机、课程实践教学安排表》(见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3)。注:含课程实践学时的理论课,如果实践部分上课时间地点已在系统中明确,不用填写附件2。
(两表中“实验所属学科”所填代码,请参照“专业所属学科门类(2012版)2019年整理”(见附件4),部分专业所属学科和前一版本有较大变动,请务必注意)。
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及实践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该计划执行有关教学任务,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须对实验、上机、课程实践学时进行调整的,一律须填写《培养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
各位教师在填写表格时应认真仔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附件2《实验、上机、课程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电子版请于3月22日前将表发送至俞岳军QQ邮箱358969078@qq.com。同一老师有多门实验(上机)课的填写在同一张安排表上,每门课之间空一行。
注:不属于实验、上机的实践内容,请在“课程实践教学安排表”中填写该课程具体实践安排。
教务处和督导组也将依据此安排表,随机对实验、上机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实验室名称和实验室编号:实验室(机房)名称和编号见附件5、附件6
请注意以下几点:1、时间填写一定要具体,例如“9月27日14:00-16:00”或“9月27日第三节-第五节”;2、实验室编号和实验室名称一定要填写;3、如果一个实验项目拆成好几次课上,同一个实验项目名字后面加上01、02、03...这样的序号加以区别;4、实验编号问题,实验编号的规则是这样的,计算机学院号(05)+课程培养计划号(8位)+ 实验项目序号(2位),注意独立设课的实验编号最后一位为“*”,所谓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就是课程代码以“S”或“P”开头的课程。
附件一附件一.zip
计算机学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