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教通〔2022〕79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本科期末教学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省市防疫办最新通知要求和学校《关于做好寒假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提醒》(杭电防办[2022]17号),现对期末教学、考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1、本学期教学周保持不变,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落实期末教学安排,按期完成出卷工作,保障课程教学质量。
2、任课教师应主动关心因疫情防控原因尚未返校学生的学习状况,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教学或提供线上教学资源,开展在线辅导、答疑,做好考前指导,最大限度保证每位学生的学习成效。
二、考试安排
1、停课后考试周由原校历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4日。请通知本院师生务必在12月8日后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调整后的考试安排,按调整后的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和监考。
2、组织学生认真复习备考,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倡导师生在期末期间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因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监考或考试。精准摸排本学院因实习等原因尚未返校学生名单,通知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返校,按期参加考试,做好返途个人防护。
3、学生因考试冲突、患病、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须在课程考核前在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缓考随该课程的补考进行。教师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监考的,应提前向学院报备,由学院另行安排监考教师。
4、任课教师精准掌握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期返校考试的学生名单。对于这批无法返校考试的学生,通识公共课制订同步线上考试或单独组班线上考试方案,专业课视情况组织线上考试或通知学生办理缓考,线上考试方案应在考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保证公平、公正。
三、其他事宜
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全院每位师生,提前谋划,认真做好教师出卷、学生复习的统筹安排,确保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2年12月7日